Sunday, July 31, 2005

Rainy nights in London

按編:我有時後很羨慕無名可以分類,因為像這樣的濫情文字,我可以全部收在一個目錄裡,名稱我都想好了,就名作「文藝少女之故作浪漫與風花雪月」


有一回我跟朋友去湖邊坐船,船行很慢,水聲淙淙。她跟我說道:「水聲真是好聽。」我當下覺得她當初放棄文學去念MBA真是埋沒人才,我們又少了一個暗藏潛力的文學家。

我很喜歡夜裡下雨的聲音,倫敦常下雨,特別是深夜裡。或疏或驟,或急或久,打在窗簷上,怎樣聽起來都很可愛。夜雨裡,做什麼或不做什麼都好。大雨裡長談,覺得真心,細雨裡看書,別有體會,急雨裡,可以藉口休息,雷雨裡,想念誰都驚心動魄。

不比下雪,太安靜了,一夜無聲,一早醒來才發現滿地積雪,恍如隔世。下雨天,是很喧鬧很世俗的,雨聲真實的打在人間的屋頂上,我喜歡這種親切之感。

Friday, July 29, 2005

上海多少舊事


昨晚重讀了張愛玲的「色,戒」。1952她離開上海暫居香港,1955從香港到美國,1979「色,戒」發表於中時人間副刊,八0年代收入選集。相隔27年,那是她最後一次寫上海。在序裡她自言:

「這小說集裡三篇近作其實都是一九五0年間寫的,不過此後屢經徹底改寫,相見歡與色,戒,發表後又還添改多處。.....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,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,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,與改寫的歷程,一點都不覺得這期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。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。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,只是當時已惘然了。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。」

「色,戒」的基調延續了張愛玲一貫的書寫,在轟轟然的時代,擾攘的背景裡,說著一個又一個帶著腐敗氣味的愛情,像一千零一夜裡的絕代佳人一樣,沒完沒了,因為故事的盡頭就是死期。城市設定一如往常,政治暴力從香港到上海,從上海到租界,愛情成了荒蠻原野上的競技場,活下來是劫後餘生,如白流蘇,犧牲了是狩獵之道,如王佳芝。

這裡說的是一個諜對諜的角力故事,愛國學生設下了個美人計,要王佳芝行刺汪政府內部掌重權的易先生,沒想到最後美人變計放走了獵物。他驚駭之餘,也慶幸雖到中年,竟得如此紅粉知己,了無遺憾到不知道該怎麼表示,那就只好殺她滅口,成全她那一瞬裡因愛情連信念都願意背叛。
字裡行間,可以看出張愛玲是寫得很費力的,這樣的情節寫的太清淡,跟報紙新聞沒什麼兩樣,寫的太濃重,又成了好萊塢式的東方密諜。寫他們在印度人開的珠寶店裡挑鑽石,很有末日愛情的蒼涼。陰暗的店鋪,燦亮的珠寶躺在黯淡褪色的絲絨木盒裡,木頭地板上鋪著牡丹花波斯地毯,大朵的開著,從鏡子裡看過去總以為繁花錦簇,沒有盡頭。

其實是有的,王佳芝死了,政權易臺。張愛玲遠走美國,回頭寫上海,三十年前多少舊事,也不過搶下來這點卑微的真心。感時的作品現在看來是遠得多了,讀了那麼多遍,雖喜愛,但對於她寫的時代氣氛還是茫然,很像她說的蕭條異代不同時。

Tuesday, July 26, 2005

Lake district

Posted by Picasa

view from Coniston pier.

Sunday, July 24, 2005

傷口體質

很早我就知道自己是傷口體質,再小的傷口,都可以刻骨銘心。曾經夜裡被蚊子咬,又癢又痛的醒來,擦藥也無濟於事,竟然氣的哭了起來,那時還真是不可思議的幼稚。就算蚊子只是從我皮膚上輕輕走過,我也得為此破皮流血,最初是癢的痛苦,再來是傷口的痛苦,最後留下難以淡去的疤痕。小時候,我的手腳沒一處不提醒我外來的威脅,因為太多怵目驚心的紀錄。旁人看到我皮膚上殷紅的傷勢,絕不敢相信那是蚊蟲咬傷,至少不覺得那是他們認識的蚊子。


人的可塑性是很高的,我漸漸學著與傷口體質和平共存。如果因為痛養而無法入睡,就起身看書,把你吵醒跟你哭訴皮肉之苦。開發各種奇妙的藥膏跟除疤劑,把指甲剪的極短,以致於不易抓傷。或想辦法自我催眠分散注意力,忘記傷口的存在。然而最可恨的還是那些頑固的疤痕,似乎對於過去的苦難惦惦不忘,絲毫不願意隱瞞。我的右小腿上有個三公分左右的疤,是在泰國得到的毒蚊紀念品。那時你覺得我太大小姐脾氣了,太陽下走幾步就抱怨喊累,非常可惡。我委屈的喊道,要是你重感冒,又被蚊子咬,腫成這樣,難道你會很開心嗎?約莫是傷口看起來很駭人,後來得到了公主般的待遇:每天下午都待在雙聖裡吃冰淇淋,不必到海邊曬太陽或游泳,半夜傷口不適而吵醒你,你也會耐心安慰。

Friday, July 15, 2005

空的房間

回到倫敦,宛如我第一次來。剛搬家,空房間裡堆著箱子行李。這讓我想起第一晚到Mile End的情景,那時有點悲慘,在午夜的大雨裡,拖著近三十公斤的行李找宿舍,我想在門房躲雨,他以快要下班的理由拒絕我,我擅長迷路,來回問了好幾次路,警衛以不能擅自離守為由,繼續看他的電視。我永遠記得她,Dorothy看我全身濕透,跟一堆行李站在路邊,氣的衝進去跟警衛大鬧,把他拉出來,非要他帶路搬行李不可,監工到警衛幫我安頓好一切為止,離開前她給了我兩顆蘋果跟一瓶Diet,我笑了,我最愛的,就是蘋果。那晚我沒睡,也很配合留學生剛離家的情節,掉了幾滴眼淚,之後卻不太願意想起這一段,連那點溫暖都讓我覺得酸澀。

一進門,突然間我還以為我又回到了最初的地方。當然一切是兩樣的,但是我很願意用當時的簡約方式生活,那些裝飾用,取悅用,或製造安全感用的,都留在箱子裡,我要學著在空位裡體驗踏實,學著不害怕沒有。然而仔細看來,我離家徒四壁的瀟灑還遠得很,書架上除了寫論文的書,還多了兩本我們一起旅行的相本,窗簾上偷偷的掛起我們在泰國精挑細選的串燈,你的相片還是捨不得不擺在桌邊,衣櫃中清一色的夏季衣服,卻多了一條你挑給我的圍巾,你給我的Paddington Bear躺在沒有床單枕套的床上,從箱子裡一封封找出你寫的信,疊好以便閱讀。
故做清修,這些東西我卻離不開,原來,愛情是種奢侈品。

隔著幾千哩,我正在為你揮霍空間,而時間亦如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