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Hi, what can I get for you?"," a cheeseburger without mayo.","ok, you want a meal or just sandwich?"
"eh??" (不是說了要漢堡嗎)
原來,只要是兩片麵包中間夾菜肉都可以叫做 "三明治"。所以,不管那麵包是bun, bagel, toast, baguette,都可以歸類於"三明治"。
三明治之於老美,大概相當於便當在國人心中的地位,這兩種都是肉菜澱粉俱全,易做易買,便於攜帶食用,是上班通勤郊遊的好朋友,價錢公道,份量紮實,口味大眾化,而且很有台灣的便當精神:熱食最佳。
以前在倫敦趕早上課時常在sainsbury隨手抓個三明治就跑去追tube,冬日清早天色未明,我跟一群身著黑大衣的上班族站在疾風呼呼的月台上,面無表情地翻閱手邊的書報,同時不動聲色盼望著遲到千年的列車,地上總有一群笨鴿在咕嚕亂啄,或可憎地突然鼓翅亂飛.....
在這樣黯淡的通勤時刻裡,幸好還有那"冷冰冰"的三明治和我相依為命。撕開精美紙盒後,四片乾癟的土司麵包,中間撲了一層媲美"無暇底妝"那樣的,薄薄一層鮪魚泥,夾著即將成為泡麵中脫水蔬菜的小黃瓜片。那樣令人"冷靜"的食物要價三磅合台幣180塊,確實有心寒的價值。
這個民族對冷三明治的依戀,可見於某些場合,在有香檳杯輕巧碰撞聲的宴會廳裡,那些女士先生們壓低聲音聊著不著邊際的天氣話題,而如果在這樣優雅衿持的時刻裡,你竟然還有俗世的口腹之慾,而手上非拿著食物不可,那萬不得已,那就捏著一塊冷三明治吧。那是你日後想起這次餐會,少數不會後悔的事。
所以當他們看見老美們張大嘴啃著一塊要雙手緊握的三明治,夾著冒熱煙的烤肉排,溶軟的起士,滴滴答答的美乃滋,一咬滿嘴肉,還得兼顧那些隨時要逃走的厚片蕃茄和洋蔥....
唉,嫌惡皺了皺眉頭後,又舉起手中的報紙,繼續填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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